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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8年3月28日在绍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绍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谭志桂

信息来源: 中国绍兴政府门户网站 日期:2018-04-11 浏览次数: 字号:[ ]

谭志桂作工作报告。 首席记者 袁 云 摄

  各位代表:

  我受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的一年,是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的开局之年。我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省、市党代会精神和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以“八八战略”为总纲,全面落实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一年来,共召开常委会会议12次、主任会议22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6个,制定实施地方性法规2部,组织专题视察9次,作出决议决定16项,就6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1人次,对“最多跑一次”改革、剿灭劣V类水、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特色小镇创建、城中村改造等中心工作进行了重点监督,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绍兴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常委会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始终把牢正确的政治方向。

  1.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并坚定自觉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深厚的感情和实际行动,坚定自觉地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落实党对人大工作的重大部署。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民主法治建设的有关文件,是新形势下做好人大工作的方向和遵循。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文件精神,召开全市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座谈会,赴各地开展调研督查,推动解决机构建设、人员配备等重要问题。市人大增配与地方立法相关的专委会专职副主任委员4名;县级人大新设法制(内司)、财经专委会2个,常委会专职人员占比超过60%;全市118个镇街均设立人大主席团(工委),116个镇街配设专职正职,95个镇街配设专职副职。精心组织召开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顺利完成省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任务。新一届省人大代表与市县乡三级代表,结构比例均符合党委要求,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体现明显,为进一步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提供了保障。 

  3.把坚持市委领导贯穿于履职行权全过程。坚持在市委领导下,进一步强化“维护核心、围绕中心、抓住重心、顺应民心”工作理念,提出并践行“抓住主题、干好主业、服务主体、提升主力”工作要求。强化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的领导作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工作中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大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依法行使职权,使市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的意志,使市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政权机关负责人,保证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

  二、坚持依法履职,全面提升人大工作实效

  立足人大职能,综合运用各项法定职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全力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1.注重务实管用,切实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注重实用性、可操作性,积极开展地方立法工作,为推动生态治理、大城市建设和文化繁荣发展提供有力法制保障。

  一是积极推进地方立法。在市委领导下,制定年度立法计划及实施方案,同步启动《绍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三个立法项目。经过多次审议讨论、意见征求和修改完善,常委会会议两次审议表决通过,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绍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于去年12月1日正式实施。《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制定、论证等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二是加强立法能力建设。聘请相关领域专家43名,成立地方立法专家库,为提高立法质量提供了人才智力保障。制定《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项目库(2017-2021)》《绍兴市地方性法规起草工作规则》《法制委员会议事规则》等一系列规则制度,推动立法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建立“人大讲坛”,开展法规审议培训,不断提升常委会立法审议能力。指导推动区、县(市)人大参与立法调研、意见征求、实施效果评估等工作,不断夯实地方立法基础。

  三是强化法律实施监督。强化法律法规包括我市新出台地方性法规实施的监督工作,制定出台《绍兴市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规定》,开展《绍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宣传解读和推进实施工作,开展《档案法》《宗教事务条例》《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检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推进备案审查系统在区、县(市)人大联网使用,完成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42件,实现主动审查全覆盖。

  2.坚持突出重点,着力增强监督实效。注重专题监督、组合监督、联动监督并用,不断提升监督刚性和实效,推动中心工作、重点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一是围绕打好“八大战役”,助推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精心策划“发挥人大优势,推进八大战役”主题活动,开展专项督查、专题询问、执法检查等八大专项行动,动员各级人大组织和人大代表积极参与。对应“八大战役”,成立八个督查小组,每月一次暗访、每季一次明查,推动“八大战役”向纵深发展。全年组织相关监督活动30余次,动员各级代表600多人次,为打好“八大战役”发挥了应有作用。

  二是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和剿灭劣V类水,跟进中心工作监督。抓住“最多跑一次”改革中项目审批、“信息孤岛”等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蹲点调研、专项监督和专题询问,推动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措施落地见效。按照“就地、就近、就便”原则,组织开展剿灭劣V类水和V类水专项监督,策划实施“剿灭劣V类水、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通过上下联动、明查暗访、专题询问,发动各级代表广泛参与,当好治水宣传员、监督员、示范员、战斗员。我市代表运用APP对市级考核断面水质进行实时监督的做法,得到省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聚焦城中村改造,围绕拆后土地利用、拆迁资金保障、拆迁扬尘治理等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询问,较好地回应了公众关切。

  三是围绕新旧动能转换,加强经济运行监督。以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一带一路”、大数据产业发展等为主题,组织开展一系列调研督查活动,并向市委提交相关调研报告。抓住省委省政府在绍兴开展传统产业改造提升试点工作的机遇,积极开展我市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推进情况的监督,并提出审议意见,促进试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开展对年度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深入分析半年度经济形势,掌握经济运行情况,推动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围绕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和重大经济政策落到实处,对开展创新驱动发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重大工业投资项目推进情况和项目效益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对重大产业项目、扩大有效投资和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等开展专题监督,对企业减负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对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和“人才新政”兑现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较好地推动了发展动能的转换和培育。密切关注经济发展重点领域风险隐患,开展防范经济风险专题监督,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着力从源头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隐患。

  四是围绕全域协同发展,加强城乡统筹监督。组织全国文明城市复评迎检、“水陆双马”赛事筹备等工作督查,组织开展全市特色小镇创建、乡村旅游、香榧产业发展和古香榧群保护等专题视察,积极助推新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互促共进。高度重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专题调研,开展专项视察,提出进一步优化规划、强化推进、细化管理等意见建议,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实现良好开局作出了努力。

  3.强化制度规范,依法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创新载体、严格程序、完善机制,规范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凝聚推动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强大合力。

  一是依法行使决定权,推动重大决策法治化民主化。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 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有关规定,深入调研,及时起草我市相关实施意见。抓住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审查批准两个突破口,推动决定权有效落地。特别是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我市部署及时,推进顺利,市县乡三级已全部实施,实现全覆盖。围绕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对年度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进行全程跟踪监督,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融资和债务的监督,认真开展审议,依法作出决议决定16件。

  二是依法行使任免权,确保组织人事意图顺利实现。党管干部是坚持党的领导的一条基本原则,依法选举和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法定职责,两者都是从组织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全年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1人次。进一步规范完善人事任免制度流程,抓实任前审查、法律考试、任职表态发言、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各个环节,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意识、责任意识和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市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选举任免工作,确保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

  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把保障民权、维护民利作为人大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1.加强财政预算监督,保障人民知政权利。按照紧盯“钱袋子”的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预算审查工作,推进预算审查深化、细化、实质化,推动预算编制准确完整;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要求,把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高度关注资金使用绩效。着力推进部门预算重点审查扩面工作,首次开展开发区预算上会审查;组织开展半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专项监督,约见预算执行滞后的部门主要负责人,督促提高预算执行的刚性。着力推进审计发现突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实施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情况制度,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突出部门整改工作的跟踪督查;实现财政支付系统联网实时监督,组织开展预算公开情况专项监督,最大限度让人民群众了解预算执行情况。

  2.加强民生热点监督,推进民生福祉事业。紧盯生态环境优化治理,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对环境保护重点问题落实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上下联动开展领导干部环境责任追究专项督查。紧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医疗卫生“双下沉、两提升”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三区融合推进情况专题调研督查,推动更优配置医疗资源、更好服务人民群众。紧盯社会保障水平提升,就深化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紧盯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成立专项督查组,由常委会领导带队开展督查,实地走访、现场查核、全面跟进,确保全年任务如期完成。紧盯社会和谐稳定,专题督查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专题调研“平安浙江特色小镇”创建工作,推动打造“枫桥经验”升级版;优化人大信访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52件次,推动一批疑难信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3.加强司法执法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通过专题审议、跟踪督查等多种形式,促进行政机关严格执法、司法机关公正司法,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听取公安机关“三位一体”执法管理机制建设情况汇报,监督推进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案件管理、涉案财物管理规范高效。调研督查深化司法监督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听取审议全市法院民事案件执行工作情况报告、全市检察工作改革情况报告,提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大民事案件执行力度、强化检察监督等审议意见。监督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推动形成良好法治环境。

  四、坚持代表主体地位,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发挥作用

  坚持把代表工作作为人大工作基础,完善机制,拓展平台,努力服务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

  1.拓展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巩固提升代表联络站建设,在实体联络站全市镇街全覆盖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网上联络站建设,建成网上联络站118个。坚持线上和线下有机结合,推动各级代表进站联系接待、听取民意,推动代表密切联系群众、主动服务群众常态化。认真开展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精心组织代表小组集中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动员代表更多参加常委会组织的各类主题活动及调研视察、督查检查、约见询问等,引导代表更多参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公共治理。

  2.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坚持从源头上把好代表建议质量关,指导和服务代表依法依规提交建议,提高建议提出质量。进一步健全“办前沟通、办中协调、办后跟踪”代表建议督办机制,完善代表建议督办考核制度。加强重点建议办理力度,市政府领导每人领办2件重点建议。强化疑难建议办理工作协调督办机制,不断提高办理实效,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代表在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及闭会期间提出的350件建议,均得到了及时的研究处理和答复,代表对答复情况均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对办理和落实情况总体表示肯定。

  3.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坚持和完善“四个一”工作举措,努力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和支持。及时部署开展新当选代表初任培训,认真组织开展市人大代表中心组、小组组长和全市镇街人大负责人培训,提升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积极创新代表履职方式,充分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为代表履职提供更为方便快捷的平台和载体。完善代表履职激励和约束机制,引导代表积极履行职务。

  五、坚持固本强基,不断提升常委会履职水平

  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工作标准,推动人大工作和建设再上新台阶。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建立机关党组,健全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两月一次举办“人大讲坛”,围绕全市大局和常委会重点工作,定期组织集中学习,不断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切实把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精神贯彻到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利用周一集中学习、党日活动、谈心交心、工作交流等载体,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经常进行党性体检,确保学得深入、做到实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切实把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依法履职的全过程。

  2.深化推进作风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指示,认真对照检查,强化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监督手段,始终保持整治“四风”问题高压态势。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有关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把作风建设落细落小落到实处。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清廉教育,引导机关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不断增强法治意识,争做廉洁自律表率,积极营造人大机关风清气正、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

  3.推动工作创新发展。遵循新时代人大工作规律,积极推动人大工作在规范中完善、在创新中发展。推动方式方法创新,先后组织专题询问3次、集中约见1次,综合运用跟踪监督、上下联动、暗访抽查等方式,确保人大履职取得实效。推动制度机制创新,制定修订立法、备案审查、代表工作和机关管理等相关制度办法18件,起草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相关制度报市委审定实施。推动载体平台创新,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启动实施“智慧人大”建设,积极推进监督工作、代表服务、信息宣传、办文办会智能化。

  4.增强人大整体合力。召开市、县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培训学习会,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加强对专门委员会的领导,强化常委会各工作机构的沟通协调,提升常委会工作合力。加大机关干部培训交流和绩效考评力度,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人大干部队伍,提升机关工作效能。加强宣传信息工作,不断提高人大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加强对区、县(市)人大的联系指导,坚持完善重点监督工作协调联动机制,支持乡镇人大主席团和街道人大工委依法行使职权,提升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回顾过去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离不开“一府两院”的积极配合、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地方立法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充分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有待进一步探索,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统筹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服务保障代表履职有待进一步优化,常委会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等等。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并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

  各位代表,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红船精神,坚定不移践行“八八战略”,全面落实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服务高质量发展,着力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着力促进富民惠民安民,着力推进更高水平法治绍兴建设,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为加快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现代化强市,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绍兴篇章作出应有贡献。

  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有新需求新期待,人大工作要有新思维新作为。常委会工作的总体目标是:牢牢把握加快建设现代化强市目标,在服务大局担当履职上有新成效;牢牢把握新时代民主法治建设要求,在发挥民主法治建设一线作用上有新突破;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上有新举措;牢牢把握“创新永无止境”理念,在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上有新篇章;牢牢把握“两个机关”要求,在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上有新提升。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2018年常委会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1.牢记职责使命担当,全力服务现代化强市建设大局。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把学习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把握新时代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特征。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更加坚定、更加自觉地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把忠诚核心、维护核心、看齐核心作为最大的政治。强化服从市委领导和服务全市大局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依法行使人大职权,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进地方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和发挥代表作用等各项工作,从法律上、制度上、组织上确保现代化强市建设相关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2.站位民主法治一线,推动更高水平法治绍兴建设。根据新时代民主政治建设新要求,强化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充分发挥人大在民主法治建设、民生事业推动等方面的职能优势,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工作,规范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拓宽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和协商民主。切实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推进《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立法进程,启动《绍兴会稽山古香榧群保护管理规定》等立法项目。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地方法规合法性论证制度,委托大专院校、研究机构、律师协会等开展相关论证,提高立法质量。强化法律监督,开展固废污染防治、预算审查监督、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和贯彻执行情况审议,维护法律权威。注重依法行政监督,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 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推进依法治市。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探索监察工作监督的途径和方法。加强司法执法监督,组织开展公安警务警风评议、法院行政诉讼案件听庭、检察公益诉讼监督等活动,确保公正司法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民主法治宣传教育,强化对新修订宪法的学习宣传贯彻,督促落实普法工作,引导全社会树立法治思维、践行法治要求。

  3.提升监督工作实效,着力助推高质量发展。围绕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突出念好“两业经”,就新动能培育、数字经济发展、“两廊一带”建设、跨境电商发展、上市企业引领发展、全域旅游等主题开展监督,推动制造业强市和服务业兴市;抓好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的跟踪监督,适时作出决议决定,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围绕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加大对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等相关工作的督查力度,专题审议“一带一路”经济建设情况和沿线友好城市建立情况,助推国际性会展赛事承办,推动唱好“双城计”,推进城市能级和综合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听取审议全市现代农业发展情况、山塘水库安全管理等专项报告,对全市美丽乡村建设情况开展视察审议,对农村三权分置改革、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进行调研监督,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围绕加强和改进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加强对支出预算和政策开展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建立专门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机构,探索实施预算联网审查监督,提高预算审查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常态化监督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严控债务规模。围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枫桥经验”纪念活动为契机,加强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公共安全监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监督。围绕全面深化改革,上下联动跟踪监督“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情况,对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教育体制改革等开展调研审议。围绕富民惠民安民,听取审议社会保障、高等教育、食品安全等情况,跟踪督查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情况;市县乡三级联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情况监督。围绕“文化绍兴”专项行动,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开展视察监督,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围绕更高标准建设美丽绍兴,紧盯生态质量提升工程和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加大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监督力度,全面实施市县乡三级政府每年向本级人大报告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制度,助推全域“大景区”建设。

  4.强化代表服务保障,广泛凝聚现代化强市建设力量。加强“两站一平台”融合建设,拓宽代表履职服务平台,推进各级代表特别是领导干部代表进站活动常态化,广泛倾听民声,征集民意。加强培训引导,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建议质量;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推动建议及时转化为实际工作举措,进一步提升建议办理实效。完善代表履职服务管理,丰富代表活动内容形式,引导代表更多参与公共治理、更多参与中心工作。通过人大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密切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最大程度凝聚加快推进现代化强市建设的力量。

  5.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行权能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人大各级党组织,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全面落实省委、市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办法,全面查找整改“四风”突出问题;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切实提高调查研究实效。制定完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范,推动专委会更好发挥作用。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指导,配齐配强组织机构和工作力量,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镇街人大工作。扎实推进“智慧人大”建设,实现人大履职行权向信息化、智慧化、便捷化转变。通过各方面努力,真正把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各位代表,奋进新时代、扬帆新征程的号角已经吹响。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中共绍兴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使命,砥砺前行,为加快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现代化强市,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绍兴篇章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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